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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二批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6 17:25 浏览量:7211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0〕15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重点领域和专项指标要求。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不再推荐报送。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属于我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拥有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产品的中小企业以及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较好专业背景和较强生产经营能力,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重点领域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属于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产品;或属于国家和我市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特色产业等领域。

  (三)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2019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2018年、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2019年底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截至2019年底,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市前3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创新能力。2018年、2019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截至2019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上。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企业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二、申报方式和报送要求

  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线报送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18217433058),按照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于8月7日前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系统说明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首页中查询。

  各区于8月9日前统一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28号津利华名家酒店三楼会议室;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13821606316)。

  三、组织实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政策宣传,按照申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四、其他事项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发布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对入选满3年的企业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将予以撤销。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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